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中旬至5月下旬,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委台港澳办开展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台港澳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委台港澳办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69-21662989(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专门邮政信箱: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市委第七巡察组收),邮编523000;专门电子邮箱:DGswdqixcz@dg.gov.cn。同时,在市委台港澳办办公楼一楼设置“市委第七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0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中共东莞市委第七巡察组
2023年4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