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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共建台胞宜居宜业美好家园,东莞政策上新
  • 2025-10-31 18:35
  • 来源: 中共东莞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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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面落实《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近日,东莞市台港澳事务局等6部门对《共建台湾同胞宜居宜业美好家园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进行了修订,将为台胞来莞发展提供更长期的政策支持,进一步落实落细台湾同胞同等待遇,以具体行动为更多台湾同胞来莞发展提供新机遇,共建共享两岸同胞美好家园。

《若干措施》持续以三支持一优化绘制建设两岸共同家园的路线图,搭好台胞台青来莞就业创业生活的连心桥

支持台胞来莞就业创业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台胞来莞就业、创业、鼓励融资创业,鼓励用人单位聘用台湾青年,支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每年聘用台湾青年共5条措施。

支持台湾同胞来莞就业方面,结合市新一轮人才政策修改,整合优化服务资源,为人才提供安居+医疗+教育+政务全方位保障。

具体而言,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人才进行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申报,并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相关人才补贴和服务保障。其中,202511日后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台湾博士可纳入市E类人才,享受最高10万元新引进补贴;202511日后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台湾本科生、硕士可纳入市F类人才;E类、F类人才可享受政务预约、子女入学、医疗保障、安居、企业年金、金融、车驾管、停居留和出入境、观演票务、特惠消费等服务。对在莞工作期间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符合条件的台湾人才,按照《东莞市支持人才培养与素质技能提升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鼓励用人单位聘用台湾青年方面,按照每聘用一人最高3万元的标准向用人单位发放就业补助,政策有效期由2025630日延长至20271231日,为台湾青年提供更稳定的发展保障。

支持台湾人才来莞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在莞台湾人才享受人才政策,落实台湾高端人才、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加强台湾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更大力度支持台湾人才提升技能。台胞自学或自主参加培训后取得由广东省内相关单位颁发的技能等级证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其中对取得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给予一次性2万元资助;对取得T/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S/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给予一次性4万元资助。

更大力度支持在莞台企搭建技能提升平台。支持在莞台企设立镇级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自202611日起,对从镇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晋升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支持在莞台企设立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运营评估优秀的基地,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推荐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营评估优秀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成功的按照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规定的补助资金给予等额配套支持。

支持台胞来莞实习见习、交流交往

《若干措施》大力鼓励台湾同胞来莞实习见习、交流交往,针对台湾青年、高校毕业生推出系列利好政策。

东莞将实施美好家园计划,持续鼓励台湾青年来莞实习、见习。对参与美好家园实习计划,自202511日起到东莞市用人单位实习、见习的台湾青年,给予本科每月1000元、硕士每月2000元、博士每月3000元的实习、见习补贴。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补贴期不超过3个月。

同时,鼓励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按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

优化台胞在莞生活保障

为了优化台湾同胞在莞生活保障,数条措施围绕住房、教育等领域提升了服务便利度,新增了减免门票费用、延长入住青年驿站时间等政策。

住房便利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为台湾人才提供住房便利,新引进台湾人才可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的房源,免费入住青年驿站,由7天延长至15天。

落实台湾籍学生教育同等待遇方面,台湾籍学生就读东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东莞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具体按各镇街(园区)当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新增了鼓励东莞景区对台湾首来族减免门票费用政策。

具体而言,实施A级旅游景区门票减免措施,东莞市内财政供养的A级旅游景区对持首次办理台胞证的台湾同胞免门票费用;鼓励非财政供养的A级旅游景区对持首次办理台胞证的台湾同胞减免门票费用。

在珠江潮涌的创新腹地,东莞以先行者姿成为台青台胞逐梦圆梦的舞台。如今,东莞暖心政策春雨润物无声两岸一家亲的盛景化作两岸融合的乡音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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